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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求职简历衣着暴露?“示众”简历涉嫌违法

作者:侦探调查 时间:2023-06-28 10:45

 不管一份求职简历看起来有多么不得体,那也是“私事”,不能动辄被当成“公事”,让具体的人来承受大众舆论的嘲笑和审判

 
  近日,一份附有年轻女子泳装照片的求职简历在网络上流传,简历截图显示,一毕业于复旦大学的本科生应聘文秘/行政岗位,截图上还附有一个手机号。有消息称,是一家企业的林姓人士看到简历后发在朋友圈,并对该女子及复旦大学进行了指责。后续有媒体求证时,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回应,女生并非该校毕业生。简历上还提到另两家公司的实习经历,其中一家也回复称,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。
 
  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媒体称,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,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。但这位机主是不是刘姓女子?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?机主表示不愿多说,担心被伤害。
 
  这份简历到底是有人在恶搞,还是半真半假,有人企图用高校和企业来包装自己,现在还很难判断。但一个真假难辨的个人简历,让复旦大学跟着躺枪被质疑,是很荒诞的事。在这个自媒体时代,每个人都可能突然成为搅动流量的传播者,怎么把握事实和观点的关系,怎么判断公事和私事的边界,避免成为谣言的源头,此事也提供了一次反思契机。
 
  26日晚,发朋友圈的林姓人士告诉媒体,确如他发在朋友圈所说,他所在的企业收到了这份简历。他表示,既然手机主人表态是恶搞,他将删除那条朋友圈。想来,此人本意也许是看到简历后表达一下不满。如果真有人用这样的照片来求职,当然是极度缺乏常识的,正常的公司和人事部门,看到这种简历只会敬而远之。如果企业一方只是描述一下现象,然后从企业视角就事论事,给出一点建议,也不能说毫无价值。可是直接贴出简历“曝光”,让外界能够定位到当事人,并且据此对复旦大学进行猛烈批评,就难言客观。
 
  更为重要的是,求职者给企业发送简历,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公开传播应聘简历。即便那个泳装照简历是真的,企业负责人看着不爽,拒绝录用就是了,把人家简历拿出来传播批评,就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。事后被复旦大学证明并非该校毕业生,但企业方面在未求证之前已对复旦大学进行延展批评,也就失去了事实支撑,给人感觉是一种非理性情绪的发泄。哪怕本来有道理的批评,此刻也失去了说服力。
 
  所以,相比用泳装照当简历照片,公开传播这个简历的行为性质更加值得警惕和反思。求职毕竟是个人的事,照片选用不当,毁掉的是自己的工作。但以批评的名义传播别人简历,侵犯的是他人权益。而基于一份个人简历去批评学校整体的教育,更是无稽之谈。无论简历本身如何,都不能成为传播别人简历的理由。
 
  要从此事中总结经验教训,除了重申求职简历该怎么做等常识之外,更有价值的还是要学会尊重别人权益,学会谨慎使用自己的话语权。企业一方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看简历后的观点,但不能轻率地把具体某个人的简历拿出来“示众”。不管一份求职简历看起来有多么不得体,那也是“私事”,不能动辄被当成“公事”,让具体的人来承受大众舆论的嘲笑和审判。明白这个公私边界,类似的口水战或许能少很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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